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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水品牌取名的营销文化

  1、以出品公司或出品人命名的香水。最为有名的例子就是夏奈尔5号了,这是玛丽莲·梦露坦称睡觉时“穿”的香水。夏奈尔5号是夏奈尔亲自从欧内斯特·博瓦提供的5款香水中挑选出来的,夏奈尔把5看成自己的幸运数字,因此此款香水被命名为“夏奈尔5号”。此外,以出品人命名的著名香水还有让·保罗·戈蒂塔出品的让·保罗·戈蒂塔、芬迪香水公司出品的高档香水芬迪、古驰出品的“古驰3号”、高田贤三的“高田贤三”香水等等。

  2、香水的命名源自出品人或者创造者的理念、创意,以此种方式命名的香水占香水命名的大部分。最典型的代表是圣·洛朗出品的“鸦片”香水,当时被东方神秘文化、奇妙幻想深深吸引的Saint laukent开始了亚洲各地的旅行,偶然在日本的一家古董店看到了江户时代武士们佩在腰间的小药盒,大发灵感,于是就推出了这款带有东方风韵的香水。圣·洛朗并不认为“鸦片”这个名字是毒品的代名词,而是用它来比喻一种东方神韵。一种用了使人上瘾的香水,难怪会历经岁月磨炼,依然熠熠生辉,备受女性青睐!此外,以出品人或创造者的理念和创意命名的经典香水有卡尔文·克莱恩出品的“迷惑”、三宅一生出品的“一生之火”、“一生之水”、Gucci出品的畅销香水“嫉妒”、娇兰出品的“轮回”等等。

  3、其他命名方式。有些香水是为了纪念公司的创始人或纪念某个历史王朝、某些值得纪念的历史事件而命名的,比如娇兰公司1998年限量出售的“娇兰沉香”就是为了纪念“娇兰”创始人诞辰200周年而调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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