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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岁末年初,颜如玉手机广告在湖南卫视播出,反响很大。

  在唐诗宋词里,“颜如玉”经常用来形容女子的美丽或是代指美丽的女子。云是她的衣裳,玉做的肌肤,冰为骨,自清凉而无汗。她笑的时候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;她哭的时候梨花一枝春带雨。在无数个夜晚,她就这样从千年的古书中从容地走进无数个读书人的梦里。

  如今,那个梦从古代走到现在,延伸开来,被深圳高新奇公司融入手机,然后通过 “寻找颜如玉广告女主角活动”找到了那个“梦”,并通过广告复原,让湖南卫视天天回放。

  这个广告让人看得有些犯傻,笔者看了好几遍才明白,原来广告中的那3个男生是在书中寻找“颜如玉”,却真的看到一位美女,这位美女随即打电话说:“喂,我是颜如玉。”这样的情节,笔者觉得很雷人。虽说占了名字易记、易传播的优势,达到了记忆的目的,但是购买冲动难以实现,因为没有诉求点。此外,该广告还存在4个常识性错误。

  双品牌一起推,能养活谁?

  笔者注意到,“颜如玉”只是产品品牌,在推广告中,还要肩负提升母品牌“高新奇”知名度的责任,本来是婴儿,还要照顾老子,这说不过去。即使企业有钱,这么推也不合理,企业应该先集中优势资源,一点爆破,做好产品品牌后,再推“高新奇”品牌。否则会分散受众的记忆力,也会弱化品牌资产的累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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