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www.wjsss.com--男孩名字大全】

   尽管品牌命名没有固定的标准,但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成功经验:或有些品牌失败的教训中,我们可以总结出品牌命名的一些基本规则:

 (一)可记性原则
  第一个品牌命名原则是可记忆性。创立品牌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要使消费者对品牌有一个较高的认知度,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品牌名称应该从本质上是可记忆的,并且是便于记忆的,这样可以促进消费者对品牌的回忆。在商品品牌的汪洋大海中,要想使品牌被消费者记住,首要的一点是,品牌名称应让消费者易读、易认。品牌名称只有易读、易认,这样才能易记,高效地发挥它的识别功能和传播功能。 如何使品牌名称易读、易认呢,这要求产品经理在为品牌取名时做到以下几点:   
   1.简洁。名字单纯、简洁明快,易于传播。  
  2.独特。名称应具备独特的个性,避免与其他品牌名称混淆。如老人头”、“花花公子”、“三星”、“金龙鱼”等。  
  3.新颖。这是指名称要有新鲜感,赶时代潮流创造新概念。如“喜之郎”、“自由鸟”、“经理人”、“步步高”等。  
  4.响亮。这是指品牌名称要易于上口,难发音或音韵不好的字,都不宜作名称。   
   5.有气魄。这是指品牌名称要有气魄,起点高、具备冲击力及浓厚的感情色彩,给人以震撼感。对于品牌来说,只有消费者能很快地熟悉品牌名称,才能进一步产生联想和购买欲棍 o因此,品牌名称切忌复杂繁琐、难读难记,而应简单明了,易读易记,使消费者能很快识别和掌握。   
  (二)意义性原则   
   它是指品牌名称本身具有含义,而这种含义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传递商品的某些信息,如关于它的优点、性能以及使用它的好处。这种品牌名称或者可以提示产品.或者可以吸收顾客。高科技产品比较偏向使用提示商品的词汇,如Minolta(相机)、Compag(电脑)、Digital(电脑),而一些时髦的商品比较偏向于使用能吸引顾客的词汇,如Obsession(香水), Camel(香烟)、Jok (香水)。当然,无意的品牌名称也存在,但不是很多,如Kodak, SONY。  
   (三)暗合功能,启发联想原则  

本文来源:http://www.wjsss.com/baobaoquming/102016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