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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以往,许多企业在使用名称上常常采用多维方式,即企业名称与产品名称分离,不同产品又有不同的名称。这种方式虽然能使企业降低经营风险,然而,也有许多不足之处,比如:增加了费用,如设计费、广告费、包装设计费;不利消费者辨别,从而造成混乱;企业名称与品牌的不一致性,不利於企业形像的树立与传播。

  企业名称要考虑世界各地的通用性。如可口可乐公司在本世纪20年代制定中国市场策略时,决定将该公司的名称“CoCa-CoLa”直译过去,於是翻译者将该名称发音相似的汉字进行排列组合,运用在饮料的包装上,当印有这些汉字的瓶装饮料出现在市场上时,竟极少有人问津。究其原因,原来翻译过来的汉字按字间理解是“蜡制的母马”或“紧咬蜡制品的蝌蚪”的意思。试想有这样名称的企业生产的饮料有谁会要呢?因而可口可乐公司重新设计名称,瓶上所注明汉字则改为“口中快乐” 可口可乐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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